檢調偵辦台北捷運「美河市」開發弊案查出台北市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、前副工程司兼課長王銘藏涉嫌竄改土地建物鑑價報告,圖利包商日勝生公司獲得高權值配比,造成台北市政損失20億元以上利益,上午將高、王依圖利、偽造文書罪起訴。
高嘉濃、王銘藏偵查中被收押,押期到今天為止,檢察官上午提解他們移審台北地院,由法官決定是否續押或予交保處分。
圖利罪的審理要件,須由代表國家追訴公法益犯罪的檢察官列舉圖利金額為多少?檢察官舉證,本案發生於95年間,高嘉濃竄改報告,台北市政府蒙受3294.876坪的損失,亦即包商日勝生獲得同坪數的不法利益。
結案前,日勝生董事長林榮顯本月3日到案證稱,「目前美河市住戶買每坪60幾萬元」,檢方查訪成交行情,查知「美河市」建案現今每坪成交價已達62.6萬元,因而認為高、王當年即圖得日勝生5億124萬元的利益,經過房地產價格上揚,以今觀之,台北市政府的損失為20億3442萬2376元。
檢調偵查之初,認為台北市政府內另有高層為2名被告共犯,但查無實據,今日結案並未再簽分他案追蹤;同案,檢察官也列聯開處承辦人江國樑、陳文欣為被告,但由於他們不知情,其時又新到任,予處分不起訴。
檢方指出,高嘉濃濫用職權,憑藉自身專業知識大膽偽造鑑定報告,並屢次指示下屬偽作公文、私文書,更主動指示日勝生提供資料,協助日勝生獲較高權配比例;高試算過程經縝密思考,是計畫性犯罪,犯後推諉責任給業務單位,惡性重大,建議法官從重量刑。
王銘藏不知依法行政,與高嘉濃同一犯意造成市府損失,他雖然在偵查中坦承犯行,稍見悔意,但對於為何要配合高嘉濃,仍隱匿犯罪動機,檢方建議法官參酌自首減刑條減輕其刑,但仍不宜輕縱。
起訴書指出,「美河市」開發案由台北市政府出土地、日勝生出地上建物,由高嘉濃與王銘藏承做鑑價報告,以計算建案完工後公、私分配比例。
依照原始的鑑價報告,此一聯開案地主與投資人的權值分配比例為32.4362%比67.5638%,每坪建物建造成本為12萬5173元,但經過被告作假之後,地主與投資人的權值分配比例變成30.6009%比69.3991%,建物成本被高估為13萬6136元,換句話說,台北市政府所能分配的樓地板縮水,利益導向日勝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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