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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相對論/李進文vs.何致和--初心
Jun 1st 2014, 19:51

寫詩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

詩人李進文。
圖/李進文提供
一首詩的完成和遞出,心中懷有對文字的敬意──思考,剪裁,觀照,再三確認,就像送出一份體貼的手工小禮物……

▎李進文

記得夏卡爾(M.chagall)談到繪畫時,說:「要先強調──強烈但不必明確的重點,然後才布設更深一層的東西。」

「初心」是夏卡爾說的那個「強烈但不必明確的重點」吧!一種渴望在靈魂深處萌芽,雖然不確定最終長成什麼樣的樹,結出什麼樣的果,卻堅持灌溉,灌溉那個隱約的原型或念頭,它幽微,閃爍,不太明確,但是我知道「它」是我要的。

我要寫詩──我大概知道這個強烈卻不明確有任何未來發展的重點。

寫詩,有人為記錄生命或記錄不完美的世界、為療癒、為快樂、為藝術、為自我完成……而我呢?我不太確定。我只是歡喜甘願的「自然而然」罷了。寫詩的主要動機,還是本能,簡單純粹。

「自然而然」是本能,但本能只是一個不明確的粗胚,得透過更多心力去捏塑、去練習、去布設更深一層的東西。葉慈(William Butler Yeats)提到的:寫詩是一種勞力(labour)、一種手工藝(craft)、一種行業(trade),必須遵守比繆思更嚴苛的律法。

寫詩如果是一種行業,就跟其他行業一樣有崇高、也有不堪之處,得不斷練習各種方法去做好它和改善它。寫詩(包括任何創作)是勞力,默默耕耘,甘苦自知;只有少數人讓詩成為他的生命,更極少數人能夠讓詩超越並延續他的生命;像我這樣一個普通寫詩者,以詩面對不公義或殘忍的命運經常無能為力。對我而言,寫詩讀詩來自於我內心不明確的渴望,是很世俗的需求。

記得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武將?本龍馬說的:「活在世上,就是要做點什麼,做點自己可以做到的,以及做出對人生有意義的事情是很重要的」。所以,「對人生有意義的事情」是他的初心,為此,龍馬就算是死到臨頭,也要以追逐的姿勢倒下!什麼才是有意義?這見仁見智,倒是他說「做點自己可以做到的事」我想指的就是「拿手的事」。

我很單純地想:「不快樂的時候,做一點自己拿手的事吧。」做菜、跑步、打球、看電影……都好,只有做拿手的事才能讓自己專注,如果連玩樂都不能專注,就更不可能專注於嚴肅的事。專注可以忘憂。自然而然地,寫詩,我覺得比較拿手,因為它能讓我專注。

回想剛結婚時,我考慮是不是要養小孩,並非從務實的經濟情況考慮,而是想到我可以跟孩子分享生活,而我的詩無非就是寫生活罷了。那時我沒想過寫詩對誰有意義,會有誰是我的讀者,但至少小孩會跟我分享吧?雙魚座的我很爛漫地這樣想。如今我兩個孩子都青少年了,很少與我分享詩呵。不過,那是我第一次很純粹想到寫詩是「分享(sharing)」。

我讀你的《白色城市的憂鬱》、《花街樹屋》時,始終覺得你一定想跟家人及女兒分享什麼吧?我的初心,有點年紀以後漸漸不是指寫詩這件本能的事,而是「分享」這件事。

分享是別有深意的。存有「分享之心」的詩,才是有境界的詩。一首詩的完成和遞出,心中懷有對文字的敬意──思考,剪裁,觀照,再三確認,就像送出一份體貼的手工小禮物。讓心意完整比讓詩意完整更要緊,全力把詩寫得「禮輕情意重」,不管它屬於小眾或大眾……任何事都是這樣,未經心意之分享,常會變成分擔──甚至造成別人的負擔。

透過詩,分享什麼呢?注意到日本語中「面白?」(有意思)這個辭彙,字面上我常聯想到「坦白」或「告白」,好像在暗示有意思的事都來自於內心的真情實意;寫詩,我想分享的是我心中覺得「有意思」的真情實意。

寫詩很私密嗎?當然不,寫詩要落落大方,對我來說,寫詩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,它必須有對象,無論是真實或虛擬、動態或靜物,心中必須有對象、有生活,才能自然而然有了關懷。

分享是一種生活態度,讓人懂得謙遜。分享之心不一定能改變社會,但會改善人生的品質。詩是分享,愛也是,任何信仰都為了主動遞出美善與人分享,此一重點,強烈而明確,像一首詩的主旋律、大命題!

※ 李進文

台灣的五年級世代,高雄人,現居台北,任「聯合文學」出版社總編輯,大學念統計系,從事過平面媒體記者、數位內容產業等。寫詩,也寫散文。出版《一枚西班牙錢幣的自助旅行》、《靜到突然》、《雨天脫隊的點點滴滴》等詩集六本,散文二本,另著有結合多媒體動畫的童詩繪本,以及美術詩集等。


我知道這氣味 總有消散的一天

小說家何致和。
圖/何致和提供
多年後,我也在那些願意與我分享的年輕創作者作品中,嗅到一種味道。那是一股清新的氣味。嚴肅、執著而純真……

▎何致和

那一陣聲音彷彿是掉落井底的純真年代。

你還願意再猜下去嗎?如果所有的遊戲無法拼成存在的意義。

──李進文〈猜臉譜〉,《一枚西班牙錢幣的自助旅行》

換新車不久,有次二姊搭我便車,一坐進車內便說:「好重的味道,你怎麼不去除呢,網上不是都有教方法?」

「為什麼要去除這味道?」

「因為那味道是化學氣體,對身體有害。」

「可是,我喜歡這個味道呀。」我說。

我喜歡新車的氣味。不僅如此,最近和室新鋪了榻榻米,我喜歡拿本書賴在上面,一手翻動書頁,一手摸著新編藺草密實的紋路,貪婪吸嗅紙張和乾草的新氣。我珍惜這些味道,因為我知道那是有時限的,只要時間過去,有些氣味就會消退耗散,一去不返——就像我們最初的創作。

我是寫詩不成,才改寫小說的。

文心初萌在高中年代。也許算早,但不算特別。很多人的文學生涯都是從那個年紀開始,我身邊就有不少比我早慧,更早在報刊上展露文采的同學。我想,應該是青春期的荷爾蒙與反抗激素作祟,才讓這個時期的我們喜歡塗塗抹抹,寫點東西吧?

我的首部詩集,寫在一本26孔的活頁筆記本上。都是情詩,大概有十來首。內容寫什麼,我全忘了,只記得我不但在筆記本上作詩,還在每頁空白處替詩配了插畫,畫的都是一個女孩的側影。可笑的是,那時別說女朋友,連個暗戀的對象都沒有。畫中的女孩完全是想像出來的,所以每張畫她都微低著頭,長髮遮臉,永遠看不見她的面貌。

我完成這部詩集,得意極了,每天都和便當袋一起放在書包裡背去上學。我按捺不住與人分享的衝動。完美的幻想是,有天我可能會在上學或放學的路上遇見畫中的女孩,那時我就要把這本詩集從書包裡拿出來,以顫抖的雙手捧著獻給她。但這個女孩一直沒出現,我只好抓了一位曾在校刊上發表過新詩的同學,請他鑑賞我的作品。我本來以為這位同學的專長是寫詩,沒想到他更厲害的專長是誠實。

「我覺得你的詩寫得爛死了。」他毫不客氣說。

「真的嗎?你會不會看太快了,要不要再仔細看看?」

「沒這個必要,你的詩屬於只需要瞄一眼就知道是很爛的那種。」他把那本活頁筆記本還給我。「不過,如果跟你的畫相比,你的詩就沒那麼糟了。」

我把那本筆記本丟了。那天起,我放棄寫詩,買了新的筆記本,改寫小說。我很快就發現寫小說的好處——小說的字數較多,筆記本沒有多餘的空間可配上我的插畫。我的臉皮也越寫越厚,想盡辦法把作品拿給許多人看,包括像林燿德、羅青這樣名盛一時的前輩。他們可能不像我那位寫詩的同學誠實,可能都以不傷害幼小心靈作為批評的前提。但我還是在他們的臉上看見一種欲言又止的表情,好像從我的身上……不,是從我的作品中聞到了什麼奇怪的味道,卻又不好直接說出來那樣。

我不懂詩,也不會寫詩,可是當我窩在新鋪的榻榻米上讀著你的第一本詩集《一枚西班牙錢幣的自助旅行》時,竟不由自主懷念起創作初啟的歲月。我不知道那些前輩作家聞到的是什麼,可是在多年後,我也在那些願意與我分享的年輕創作者作品中,嗅到一種味道。那是一股清新的氣味。嚴肅、執著而純真。沒有任何世故與算計,只有一點點任性、一點點火氣和一點點青澀。就像新買的汽車和新鋪的榻榻米一樣,我知道這氣味總有消散的一天。正因如此,才特別值得懷念、珍惜,以及……不敢遺忘。

何致和

1967年生,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畢業,輔仁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班候選人,現為文化大學中文系文藝創作組兼任講師。著有長篇小說《花街樹屋》、《外島書》、《白色城市的憂鬱》,短篇小說集《失去夜的那一夜》。譯有《白噪音》、《時間箭》、《巴別塔之犬》等英文小說。

詩人李進文。 / 圖/李進文提供 小說家何致和。 / 圖/何致和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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