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規嚴程序透明 美國會少爭議
2014/04/15 23:01中央社
(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特稿)美國政府與國會對國家安全事務與經貿談判相關資訊高度嚴謹,國會議員有責保密,另方面,國會活動高度透明,民間團體有各種管道瞭解民代的表現,值得借鑑。
美國國會聯邦參眾兩院於會期間舉行各類聽證會,投票決定預算與法案,多數會議透過1979年設立的直播頻道有線衛星公共事務廣播電視(C-SPAN)播放,如今各委員會活動全面透過網路直播供民眾與各團體收看。
除了電視與網路直播外,美國國會議員提案、質詢與發言,全面列入正式官方紀錄,由國會檔案室與國家檔案局保存,1983年成立的聯邦新聞通訊社(FNS)提供各類逐字稿的商業性服務。
這些文字與影像紀錄,提供美國社會瞭解各地選出的民意代表在國會的活動,媒體可檢視議員對各議題的長期立場與是否言行一致。例如,總統歐巴馬和前國務卿希拉蕊擔任參議員期間的發言,在擔任公職後,常被提出檢驗。
不過,牽涉國家安全與利益的國會秘密聽證不對外開放,資訊也不得公開。1947年的美國國家安全法條文雖明定,「總統應確保國會情報委員會全面瞭解情報工作」,但議員如洩密,總統可停止提供機密資訊,當年小布希總統曾因民主黨議員向華盛頓郵報(WashingtonPost)洩漏國安機密而槓上。
此外,參眾兩院內規嚴明,參院安全室於1987年提出守則,列舉保密與資料保存規定,眾院也於2005年成立由持槍警察看管的安全室。
美國政府是否有必要向國會透露經貿協商談判內容與進度,長期引起各界討論。
已失效的美國貿易促進授權法(TPA)授權談判代表與他國協商,國會一次表決通過,又稱「快速審批程序」。美方如火如荼推動跨太平洋夥伴協定(TPP)與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(TTIP)之際,歐巴馬政府內外雙管齊下,亟欲國會通過法案,讓國會一次表決,避免逐條表決。
美國社會雖普遍認為國會表現不佳,認同者僅約10%上下,但國會仍依規定運作,投票表決法案,一旦結果底定,少數服從多數,議事活動結束,阻撓即難見效果。10304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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